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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5年城鎮化資金需42萬億 基建漸向民資傾斜

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內的社會資本正在湧動。

“長期以來,我國基礎設施領域一直處於國企壟斷狀態,隨著各項改革的深入,壟斷性行業與市場經濟的矛盾日漸突出;為此,基礎設施項目將逐漸向社會資本傾斜。”全國工商聯城市基礎設施商會會長李占通近日表示,今後5年中國城鎮化投融資資金需求量將達42萬億元,其中大部分資金將來源於社會資本。

換句話說,往年我國基礎設施投資主要依靠政府財政。但隨著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下滑,地方平臺債務增加,社會資本參與大型項目的案例逐漸增多,目前山西、長沙、黑龍江等多地正著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營運,民間投資的各項“禁區”、“障區”將被不斷打破。

半壁江山

“要想富,先修路。”基礎設施是支撐一國經濟發展的基礎,也反映瞭經濟發展的水平和潛力,針對該領域的投資一旦相對不足,必然造成基礎設施缺乏,構成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

然而,由於機場、橋梁、隧道等大型基礎設施為主的項目均有投資大、周期長、風險高等特性,其投資方式也一直是以政府直接投資為主,財政負擔很重;為此,雖然基礎設施投資的額度每年都有增長,但占總投資的比重依然很小,單一的融資模式嚴重影響瞭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發展。

2012年年底,國研中心副主任劉世錦表示,基礎設施投資在總投資中的比重在不斷下降,2006年是30%多,2012年已下降到22%左右。國研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微博]2013年再次稱,這一比重還在持續下降。

“過去,我國基礎設施都帶有國有壟斷性質,嚴重制約瞭這一領域的發展。不過,從去年開始,針對這方面的政策密集發佈,總的改革方向就是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打破行業壟斷,凡是能開放的領域都向市場開放。”12月10日,國傢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副主任丁元竹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是基礎設施投資向社會資本傾斜方面政策的全面制定和地方部門逐步實踐探索的一年,制定政策的力度比較大,待到明後年實踐全面展開後,問題會逐漸出來,政策也會隨之調整。

據記者瞭解,2013年9月國務院發佈瞭《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優先加強供水、供氣、供熱、電力、通信、防災避險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隨後,2014年3月,國務院印發瞭《國傢新型城鎮化(2014-2019年)》,在表明瞭推進新型城鎮化決心的同時,再次強調瞭推進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

新型城鎮化建設帶來瞭一輪基礎設施建設的巨大市場需求。隨後,各地紛紛加大吸引社會資本的力度。數據顯示,從8月以來,四川、安徽、湖南等省市共推出31789.57億元的投資項目,其中最多的就是基礎設施項目,以四川第二批220個項目為例,交通基礎設施項目61個,總投資4024億元,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25個,總投資484億元,合計占整批次項目投資總額的67%。

“復蘇嫩芽”

如此大規模的投資額度,地方政土信貸新北平溪土信貸汽車貸款新北深坑汽車貸款個人信用小額借貸府喜從中來。

自2008年4萬億經濟刺激政策以來,地方政府承擔的債務迅速上升;同時,受今年房地產相關稅收增幅明顯回落等因素的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增速放緩,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成為各方關註的焦點。

公開數據表明,2014年年底地方債務約為22萬億,同時,2014-2017年,地方政府還本付息規模約為6.1萬億、7.1萬億、8萬億和7.4萬億,其中債務利息年均約2萬億左右,償債規模基本是地方可自由支配財力的兩倍。也就是說,“借新還舊”的資金已難以保持地方經濟適度增速發展的需要。

地方政府的資金需求主要分為兩類:償債需求、基礎設施建設及提供服務的融資需求。順水推舟,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作為短期內對穩增長作用最大、見效最快的重要抓手,地方政府的基礎設施投資明顯將其向社會資本傾斜。

“我國經濟已經進入瞭一個新常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但下行壓力仍較大;因此,需要把轉方式調結構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而激發社會資本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式。”12月10日,全國工商聯研究室副主任、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副會長林澤炎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強調,政府不可能永遠成為投資的主體,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激發經濟活力。

然而,當政府部門對基礎設施農地信貸代償建設領域向社會資本放開持積極態度之時,部分企業對構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公私合作仍存些許疑慮。

一位企業界人士向記者講述瞭這樣一個案例:北京地鐵4號線是國內第一次采用特許經營模式運營,京港兩地成立的合資公司取得瞭30年特許經營權,當時預計需投入的資金接近100億元。按照特許協議的約定,京港地鐵核定的票價是3.34元,但後來北京市實行2元一票制後,分攤到地鐵4號線的實際票價隻有1.04元,比當初協議價格的1/3還要少。最後,北京市按協議給地鐵4號線提供票價補償。

雖然這是一個外商投資的案例,而且也得到較好處置,但從案例影響來看,政策的不穩定性,對社會資本都有負面影響。

“確立一個穩定的政策、法律、法規環境,給予社會資本長期穩定的預期,是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領域的關鍵。”12月10日,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強調,讓社會資本進入一些具有自然壟斷性質、過去以政府資金和國企投資為主導的領域,是保持經濟運行處在合理區間的重要舉措,同樣是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重要手段,開放程度會越來越大。

新聞來源http://tj.house.sina.com.cn/news/2014-12-20/083359518668124709657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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